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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七届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鲁统综〔2018〕23号)要求,我市人选名额11名。
经过基层推荐、综合评价、组织评审等环节,产生了我市拟推荐参加全省评选表彰活动的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人选如有不同意见,可直接向市评选委办公室反映。
电话:0539—8727753
电子信箱:ly8726368@163.com
临沂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