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按照省委要求,我市于3月24日成立中共临沂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张庆选兼任党工委书记。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由15人组成,委员分别由市台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中小企业办、市工商联党组负责同志兼任。各县区党委参照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机构设置方式,依托相关管理登记机关,成立相应机构。
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调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贯彻落实;教育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对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直接联系管理一部分规模、影响较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县区、乡镇相应机构分别抓好行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开展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做好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