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全省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省民委副主任、宗教局副局长马传凯、左亭,省民委、宗教局副巡视员房晓东,省民委、宗教局各业务处室主任、处长及全省17市民族宗教局局长出席会议。临沂市委常委尹长友、市委统战部部长李发智陪同参观考察。
马传凯一行先后参观了临沂市佛教协会及驻地观音禅院,临沂市天主教爱国会、天主教临沂教区及驻地中心教堂,罗庄区基督教两会及驻地教堂开展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
在听取了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罗庄区民宗局的工作情况汇报后,马传凯对临沂市开展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临沂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特别是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两个专项”工作的领导,围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主线、加强基础队伍建设和基本规范建设,探索建立了宗教管理的长效机制,使宗教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走在了全省前列。
马传凯指出,临沂市围绕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这一宗旨,从“六个结合”(把和谐创建活动与引导宗教界开展“同心同行”爱国主义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为新农村建设做贡献、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积极参与“大临沂、新临沂”建设、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入手,既提升了和谐创建和“两个专项”的工作效果,又较好地引导了信教群众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临沂经验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对全省和谐创建和“两个专项”工作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他要求各市各级认真学习借鉴临沂市开展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及落实“两个专项”工作的经验做法,将全省“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