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委统战部明确部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4-5个乡镇统战工作。制度要求:部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联系点,并做好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记载工作,每年写出1-2篇有份量的调查报告。坚持每半年对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将联系点工作情况纳入班子述职述廉工作并把到联系点工作情况作为部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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