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兰山区从党组织建设专项经费和党费中拿出20万元资金,专门建立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权益保障资金,以调动全区300多名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的工作积极性,增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推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权益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因履行正当工作职责、维护党员职工合法权益而遭受不公正待遇被解除劳动合同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因企业关停并转等非自身原因造成下岗失业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灾难造成生活困难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可以从保障资金中一次性领取500到2000元不等的补助金,情况特殊或遭受灾难损失比较严重的,可一次性领取3000到5000元的补助金。
据悉,各镇街道也相应建立了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权益保障资金,资金总额不低于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