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蒙阴县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县区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是明确了特约人员聘请办法。认真做好聘请特约人员工作,充分发挥各类特约人员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监察、审计、教育、工商、税务、环保等政府部门在聘请特约人员时,必须向统战部门写出书面申请,由统战部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二是明确了党外人士政治安排工作程序。党外代表人士作为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推荐人选时,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必须同县委统战部会商,并充分运用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的评价结果。
三是明确了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机制。县委在决定对党外干部的任免、调动、交流之前,县委组织部要认真征求统战部门意见,健全共同培养、共同选拔、共同使用的“三个共同”机制。
四是明确了考核奖惩机制。统战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县委1号文件,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各乡镇要根据文件要求,将村社区统战工作的开展纳入综合考核体系。
五是明确了宣传教育机制。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科级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村支部书记统战理论学习纳入县委党校教育培训计划。
六是明确了统战经费拨付办法。开展统战工作所需政治特别经费、民族宗教特支经费、考察调研经费、培训经费、海外联谊经费要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确保逐年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