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县委与民族宗教界人士的联系渠道,进一步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近日,沂南县建立了县委常委与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交友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每位县委常委必须重点联系1至2位民族界或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规定。此项工作由县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负责协调,并由县民族宗教局提供交友名单。规定要求各位常委领导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采取预约、电话、上门等方式与联系对象建立经常性联系,同时帮助交友对象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该制度建立以来,已有6名县委常委联系民族宗教界人士10人,帮助交友对象解决困难4件,受到民族宗教界人士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