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以服务民族社区少数民族群众为重点,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多举措推进社区民族工作。
一是建立会议研究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由民族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服务窗口负责人和少数民族群众代表等参加的专题民族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工作要求以及相关民族政策法规,了解社情民意,安排部署民族工作。
二是建立联谊交流制度。在平邑街道莲花山社区成立少数民族活动中心、少数民族服务站和志愿者服务队等平台,借助这个平台,通过举办联谊、宣传、座谈等活动,加强沟通联系,增进团结和谐。
三是建立走访慰问制度。民族社区负责人对辖区内困难少数民族户每月至少走访1次,了解掌握生活和需求情况,加强动态服务管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排查不稳定因素,维护社区民族团结和睦。
四是建立法律服务制度。在民族社区设立法律服务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无偿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为少数民族同胞开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