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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务知识培训-临沂统一战线

2009年07月03日

机关党的组织工作业务知识习题

(一、二、三、四、七、八题含答案)

一、填空题

1、党员教育主要有经常性教育集中性教育两种方式。

2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就是按时上好党课

3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4民主评议党员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议,激励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机关工委要求市直各级党组织结合党内表彰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时间不少于一周

5、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式主要有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都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6、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一经被批准入党,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通常与行政关系一致。

7、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主要有三种,即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8、党籍是指党员的资格。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失去了党籍。

9、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被原单位返聘的,其党员组织关系继续留在原单位,易地安置的,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

10、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军转干部、复员退伍军人中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民政、人事部门成立的党组织或父母、配偶所在单位、居住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党组织。

11、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县级以上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或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中介机构党组织,也可以转到其父母所在单位、居住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党组织。

12、停产半停产、关闭、破产企业中的党员,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党组织关系应保留在原单位;待业时间超过6个月或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党组织关系应转到本人居住地党组织;重新就业且所去单位有党组织的,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

1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14、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如系经办人员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证明信)的单位另行补转。

15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16、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经流出地的基层党委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

17、流动中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已安排工作或重新就业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负责地向现所在单位党组织介绍本人的表现情况,转交有关材料。后者应认真进行考察,预备期满时,及时研究其转正问题。

18、短期外出(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6个月以上)但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当办理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19、月工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在职党员,其交纳党费的比例为1%

20、工委直属基层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足额收取党费,上半年党费应于当年的710前、下半年党费应于次年的110前全额上缴机关工委组织部。

21、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收缴的党费按应收总额的50%留成,由机关工委管理。各单位要对所属老干部党支部党费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审核,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其党费支出规范发票上进行签字,向机关工委上缴党费时办理报销手续。

22、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23、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24、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25、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

26、短期(一年以内)借调(招聘)到外单位工作的同志要求入党,入党申请书应交给原单位党组织;借调(招聘)时间超过一年,入党申请书应交给借调(招聘)单位党组织;

27、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由党委或党支部的个别负责人指定,要在党小组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一般情况下,推荐票达到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的,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一般不能超过支部正式党员数量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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