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都在探索构建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并积累了一定经验。从实践调查中发现,把握好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目标导向“四项原则”,对于建立科学合理的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要把握完整性原则。在进行指标设计时,要对评价对象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的考评对象设立考核指标;对于同一指标,对不同对象的考评内容又要有不同的侧重点。指标设计按照德能勤绩的整体要求,实现分类结构明显,各项指标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二是要把握科学性原则。在理论上,要做到反映评价对象的客观实际情况,使评价指标体系能够在基本概念和逻辑结构上严谨、合理;在分析方法上,要对收集的考核数据采取常用的统计分析方法(如平均数、调查问卷等)进行综合评价,减少人为因素对结果的影响,特别是在考评分值上力求考评结果能体现同一类被考评对象的优劣等次。
三是要把握可操作性原则。在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全面性的条件下,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应繁简适中,计算评价方法简便易行,评价指标所需的数据易于采集,其信息来源渠道可靠。
四是要把握目标导向原则。要以识人、选人、用人作为综合评价的目的,引导和鼓励被评价对象向正确的方向和目标发展。各类指标要既能反映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导向,以及对全局中心和重点工作的要求,又能督促党外代表人士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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