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针对各乡镇、各单位党外代表人士工作不平衡的现象,建立了工作情况通报和督办制度,将各乡镇、各单位党外干部活动开展、队伍建设、重大工作落实情况等内容列入通报范围。通报每季度发放一次,同时对活动无进展、工作落实拖沓的,下发督办单,直接寄到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加强全县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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