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积极争取、用好国家民族政策和项目资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落实长效机制。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民宗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领导小组,制定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层层分解责任、强化部门联动、狠抓措施落实。二是增加投入,加快民族村居建设步伐。帮助两泉坡回族村新建少数民族特色村居132套,已全部入住。同时,积极申报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1个,争取帮扶资金5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万元,用于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广场、清真寺院落绿化和新社区、特色路灯安装工程。三是注重宣传,繁荣民族文化。在少数民族村居建立了活动室、文化广场4处,组织群众开展民族特色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宣传少数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通过静态保护与活态传承相结合,极大地丰富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