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有人管、谁来管”的问题,沂南县在全县村组中配备兼职民宗协管员和信息员。村(居)民族宗教工作协管员由一名村(居)委员会委员兼任;信息员由村民小组长兼任。在协管员、信息员人选确定后,将对他们进行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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