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沂南县下发《2011年平安建设考核细则》,将“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乡镇平安建设考核范围,年终将组织政法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对乡镇“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建设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成绩纳入乡镇平安建设。这将进一步促进乡镇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监管,加强联系沟通,保障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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