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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三个明确”扎实开展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临沂统一战线

2012年03月11日

为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促进宗教事务的规范化管理,郯城县采取“三个明确”,认真开展对县级宗教团体班子、班子成员和教职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工作。

一是明确考核对象。把宗教团体班子、班子成员、教职人员全部纳入考核范围。二是明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遵守党的宗教政策、爱国爱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方针、带领信教群众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宗教团体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与政府部门配合等方面归纳为德、能、勤、绩、廉和综合评价等几个方面。三是明确考核办法。由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成立考核组,通过采取工作述职、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考核对象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考核,明确了宗教团体工作的导向性,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有力促进了宗教团体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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