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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和谐宗教场所”创建工作-临沂统一战线

2012年11月23日

沂南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民宗部门“和谐宗教场所”创建工作精神,结合县域实际,努力做到创建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规范宗教场所管理相结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扎实有效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切实将创建工作摆上工作议事日程,做到早谋划、精安排、全部署。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创建方案,形成了多方联动,信教群众踊跃参与,上下共同开展创建活动的良好局面。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纽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印制《宗教政策法规学习资料选编》手册2000余册向基层宗教场所信教群众和乡村群众发放,扩大了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

三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突出“安全”主题,与全县91个宗教活动场所分别签订了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定期排查机制,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

四是积极引导,提高素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和谐宗教场所”政策,开展宗教界专题调研、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活动。今年以来,组织“同心·关爱老人儿童” 、“同心·关注发展”活动20余次,开展“同心·建言献策”座谈会6次,不断推进“和谐宗教场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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