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在镇街道,关键在村居,大量信息工作集中在基层的特点,兰山区制定了“1113”的工作措施,并将此措施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镇街道统战委员民宗助理每周到所辖的民族村居和宗教活动场所察看1次情况,每月上报1条民族宗教工作信息,每季度召开1次所辖村居统战委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确保辖区内无民族事情,无安全事故,无外来非法宗教渗透和私设聚会点“三无”发生。通过“1113”的措施实施,全面掌握了全区的信息情况,超前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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