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沂水县建立了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联系点制度,有37家重点非公经济企业纳入了联系范围。县委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高办事效率,全方位为非公经济企业发展搞好服务。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和企业“无干扰工作日”制度,凡进入联系点企业进行检查、收费、罚款等事项,必须先报县优化办备案审批,切实为非公经济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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